運輸
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怎樣的責任無論針對怎樣的
合同,當事人總是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義務的,而這里的義務其實也可以說成是當事人需要履行的一種責任。那就運輸
合同雙方當事人來講,究竟他們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運輸
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怎樣的責任(一)托運方責任:1、未按
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
違約金。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
違約金.(二)承運方責任:1、不按
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
違約金__元.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
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
違約金。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5、在符合法律和
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
違約責任:①不可抗力;(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③貨物的合理損耗;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二、
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一)托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
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前,托運人可以請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托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如實申報貨運基本情況的義務;辦理有關手續的義務;包裝貨物的義務;支付運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義務。(二)承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收取運費及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對逾期提貨的,承運人有權收取逾期提貨的保管費,對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不適合提存貨物的,可以拍賣貨物提存價款;對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承運人可以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按
合同約定調配適當的運輸工具和設備,接收承運的貨物,按期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從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收貨人之前,負有安全運輸和妥善保管的義務;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一般來講,在運輸
合同當中也是有兩個當事人的,而針對當事人所處的地位不同,一個是承運人一個是托運人,此時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也有所差異。到底運輸
合同雙方當事人都需要承擔什么責任,我們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