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持股會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內部職工股的管理,代表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行使股東權利并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
職工持股會的規范不盡相同,但都有一些共同特點:
1、職工持股會是由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組成,從事內部職工股發行、登記及管理的組織;
2、每個公司只能設立一個職工持股會;
3、職工持股會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代表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行使股東權利,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通過職工持股會按投入持股會的資金額享有出資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及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4、職工持股會以其全部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持有內部職工股的職工以其出資額為限對職工持股會承擔責任;
5、職工持股會的資金,僅限于購買本公司的股份,不得設立企業,不得用于購買社會發行的
股票、債券,也不得用于向本公司以外的企事業單位投資;
6、職工持股會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名義承擔民事責任。
需要說明的是,職工持股會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我國各地的規定并不相同,有的以公司工會社團法人(即公司工會委員會)名義承擔民事責任,有的登記為社團法人并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它是公司改制過程中而產生的一種信托組織。持股會作為公司股東之一,同其他股東一樣,應當依法按
股權比例享有股東權利。
按照
公司法規定的同股同權以及股東有優先認購股份的權利,持股會也有權認購新股,而國家股的轉讓理論上應屬股東間的
股權轉讓,他人無權干預,當然如果相關部門對于國家股的退出另有規定,則應按規定辦理。 很多國企改制時同時實行激勵機制,即對公司管理層進行各種形式的激勵,以銀行貸款出資即是其中一種。但是還貸應通過其它方式解決,不應由公司還貸,否則就損害了其他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