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復核。事故發生后,交警到現場勘查后,劃分了責任,并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后,覺得還有新的證據,證明責任劃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隊要求復議,對復議結果還是不滿意的,還可以直接到法院
起訴,要求法院劃分責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決為準的。
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
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
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第五十三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
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
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如果過了期限那么只有等到對方
起訴的時候,要求法院重新認定責任,鑒于你有
保險,可以要求交警通知你的
保險公司,提前支付
醫療費的,至于你墊付的部分,由于
保險公司對
醫療費部分的賠償只針對醫保以內的藥品,其他的則不報銷。
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限是多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綜上所述,關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如果當事人對于責任的認定結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進行申請復議的,要求相關的部門進行重新的認定。另外,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期限一般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