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屬于特殊人群,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保護,同時在工作過程中也是受到保護的。那要是女性在懷孕期間犯了罪的話。那么此時孕婦犯了罪受法律保護嗎?針對這個問題,我們馬上在下文中為你解答。一、孕婦犯了罪受法律保護嗎 孕婦,哺乳期婦女均屬于特殊法律主體,涉嫌刑事犯罪時,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對其給予了特殊保護。《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對符合
逮捕條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其中就包括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除此之外,刑事訴訟法還對孕婦犯罪的其他情形也作了保護規定,二、我國刑事法有關孕婦、哺乳期婦女的規定 孕婦,哺乳期婦女均屬于特殊法律主體,在刑事司法活動中,習慣稱之為“兩懷婦女”。涉嫌刑事犯罪時,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對其給予了特殊關照。其中,有關孕婦的規定較為明確,但關于哺乳期婦女,刑事法上并未采用這一概念,與之相關的,是有關“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
取保候審。如果這一規定對兩懷婦女的特殊關照體現得尚不夠明顯的話,以下各項規定則無疑充分體現了這一精神:《刑事訴訟法》第74條規定,對符合
逮捕條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其中就包括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刑事訴訟法》第265條規定,對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
執行。除此之外,還體現在專門針對孕婦的規定:我國《刑法》第49條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刑事訴訟法》第262條還規定,在
執行死刑的過程中,發現罪犯正在懷孕的,應當停止
執行,并且立即報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停止
執行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不僅在婚姻家庭、勞動工作方面,我國對孕婦作出了相應的法律保護,若孕婦犯了罪,這也是受到相關法律保護的,其中明確規定,對審判時懷孕的女性是不能適用死刑的。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保護,如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暫予監外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