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
債權債務轉讓通知書? 一、
債權債務轉讓通知書如何寫?
債權轉讓通知書
————公司:
根據我公司與————在————年——月 ——日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貴單位所欠我公司————元債務,于————年——月——日起轉給————。請貴單位將該款項支付給————。
特此通知。
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二、債權轉讓通知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債權轉讓
合同對債務人的生效要件。債權的轉讓是
合同主體的變更,第三人取得
合同權利成為
合同當事人。轉讓
合同盡管是轉讓人(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關系,但往往涉及到債務人的利益。對于債權轉讓生效要件,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只需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不必征得債務人同意,但未經通知,債權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務人仍然可以向原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對債務人生效的要件。
2、債權轉讓通知與訴訟時效。關于債權轉讓后訴訟時效是否中斷,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時,不可能發生訴訟時效中斷,只有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后才有可能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債權轉讓通知并不當然導致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債權轉讓通知中同時有催收債務的內容,或債務人收轉讓通知后明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債權轉讓通知就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三、債權人轉讓的通知方式包括哪幾種?
《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或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在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
合同關系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
合同關系;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為第三人將參加到原
合同關系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此時,
合同權利人一方已由一人變成數人,
合同之債成為多數人之債。
由此可見,我們在進行
債權債務轉讓之前,應該以書面形式將轉讓事宜通知債務人,采用書面的形式可以為以后發生糾紛保留證據材料。
債權債務轉讓通知書要寫清轉讓債務金額、第三方情況,并且要原債權人簽字蓋章。最好由專人送達,以防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