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投資做股東嗎?律師可以投資做股東,專職律師可以作為股東(投資人)、董事,但不能作為專職董事、監事和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門規章,是適應當時律師是由司法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制定的,因而有著其局限性;而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并沒有限制律師個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法律限制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禁止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是因其從事商業性活動會因其特殊身份導到權利濫用,損害國家利益及其職務的廉潔性,同時根據對于普通公民法不禁止則為自由的原則,律師本人從事商業性活動成為股東、董事等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實踐中已有判例認定律師擔任法定代表人違反《律師法》,從而判決公司決議無效。具體理由如下:根據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2008)第40條第2款規定,律師在從業期間應當專職執業。根據《廣東省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實施細則》第6條,會員在執業或在處理與行使律師職能有關的事務的過程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二)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的。”二、哪些人不可以成為公司股東(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受賄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
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
執行期滿未逾五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律師的職業是非常高尚的,很多投訴無門的人員是可以通過律師維護權益的,但是與此同時需要看到的是律師也是需要遵守一些行業準則的,比如說不能沒有職業道德,泄露當事人的秘密,尤其是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