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小女孩的
撫養權如何確定?
一、
離婚小女孩的
撫養權如何確定?
夫妻
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
撫養權。失去
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
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
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
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二、變更撫養條件
夫妻
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
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
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
撫養權。
離婚后,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
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爭取方法
1、
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四、其他規定
應當注意的是: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雙方對此不能達成協議時,應另行
起訴。這是因為:這一在新情況下提出的訴訟請求,不涉及原
離婚案件的
離婚問題和夫妻財產的處理問題,而是出現了處理原
離婚案件之時不存在(或已解決)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因此,它不是原
離婚案件訴訟程序的繼續,也不是對原
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錯誤的糾正,所以,應當作為新的案件另行
起訴。
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
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
管轄為:
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在
離婚雙方辦理
離婚手續時也是經常會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子女的
撫養權方面發生分歧,那么在發生分歧后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也是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然后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法律規定作出相應的判決,如果說在必要時當事人也是可以聘請律師來協自己辦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