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后想要回
撫養權可以嗎?可以的,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在夫妻
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出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情況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變更孩子
撫養權的要求。在確定
離婚子女的
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
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二、變更
撫養權的情況有哪些?變更子女
撫養權,通常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一方要求由自己直接撫養孩子的,法院應當允許。(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三、變更
撫養權的方式包括哪些?1、協議變更。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可見,無論是協議
離婚還是訴訟
離婚后,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
起訴,只要已
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準許。
離婚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于協議
離婚的應向辦理
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于法院訴訟
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2、訴訟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后,就可以變更
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
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訴,提起變更
撫養權之訴。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
撫養權訴訟后,希望獲得子女
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
股票收入、分紅收入等項。夫妻雙方在
離婚期間,確定孩子的
撫養權的歸屬時,如果是孩子已經年滿十周歲或者是具備一定的思考能力的,就需要以孩子的意愿為主,如果是雙方在協商確定
撫養權的歸屬之后無法確定其他的
離婚相關方面的,就可以單獨向法院進行
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