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想要孩子
撫養權有什么條件?不同年齡的子女條件不同,一般從有利于子女權益角度出發。爭取孩子的
撫養權要從對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在法庭上要講證據或者得到對方的認可。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撫養能力(收入、住房、經濟條件)、成長環境(有否與他人不正當關系、賭博等惡習)、健康因素(有否傳染病等)。一般情況而言,是否對子女有利均應從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慮,與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沒有多大關系。1、
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二、
離婚后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變更
撫養權?夫妻
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
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
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
撫養權。綜上所述,有孩子的夫妻
離婚,除了在財產分割上可能發生糾紛,對孩子
撫養權往往也要爭奪。能爭取到
撫養權應當具備一定條件,具體包括經濟上、家庭環境氛圍上及對方不利撫養情況等。對于當事人來說,拿到
撫養權的同時可以向對方主張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