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重婚后果會怎樣?涉嫌重婚的一方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二、對方重婚法院會判決
離婚嗎?我國現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準予
離婚法定條件。因此,法院在審理
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
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父母親雙方當事人對婚姻生活的不忠實,像這種做法對孩子的成長肯定會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如果已經構成重婚,父母親的刑事責任當然不可能讓孩子去承擔。所以對孩子的影響主要是在心理層面,而且這種做法可能也會直接導致父母感情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