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樣才能
起訴重婚罪?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重婚罪的前婚屬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辦理結婚證的婚姻。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系。(1)領取結婚證的重婚;(2)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
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
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二、重婚犯罪自訴需要收集哪些證據?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
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
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
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三、重婚自訴程序是怎樣的?重婚罪是公訴和自訴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提起自訴應當提交刑事自訴狀;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對已經立案,經審查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說服其撤回
起訴或者裁定駁回
起訴;自訴人撤回
起訴或者被駁回
起訴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再次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在婚內出軌,有第三者的,受害人如果想
起訴其重婚罪,應當符合一定情況才行。出軌一方要和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產生法律婚姻,或者和她人夫妻名義長期生活的,這樣,受害人有了相關證據,就可以
起訴或者去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