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3倍賠償的規定是什么?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二、哪些情形適用懲罰性賠償1、惡意
違約根據《商品房
合同司法解釋》第8條,惡意
違約包括兩種情形: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權移轉之前,出賣人對在建工程與建成后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權,其有權處分名下財產,將在建工程抵押于第三人獲取建設資金,或者將商品房再次出售于第三人。不同權利發生沖突時,法院需要審查抵押
合同與后買賣
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得到法院保護,意味著買受人
合同目的落空,其可以請求解除
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2、欺詐根據《商品房
合同司法解釋》第9條,欺詐包括幾種情形:(1)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2)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的事實;(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為
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在懲罰性賠償制度當中,并不是所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都是適用于三倍賠償的,像是銷售一些質量不合格的食品,那么商家最多可能得支付原食品價格的10倍賠償金,發現商家有服務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向消協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