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外情生孩子認定重婚罪嗎?
婚外情生孩子不一定能認定為重婚罪,需要根據其是否有與第三者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來進行判定,如果有上述行為的可以認定為重婚罪,沒有上述行為的則不能認定為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
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重婚是違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二、認定重婚罪的證據有哪些對于重婚需要什么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2、以夫妻名義
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于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
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
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生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以。對于重婚罪的認定和判罰處理情況,應當嚴格基于上述認定條件和法律適用情況而定。另外,對于重婚罪是屬于親告案件,遵守不告不理的原則,必須由當事人自己向司法機關告訴才可以立案受理,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辯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