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有效嗎?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轉移、隱匿財產行為的,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
離婚證后即生效,有異議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變更財產分割協議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我國《
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
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協議
離婚的條件是什么?1、協議
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協議
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系的當事人解除非法
同居關系,不適用《婚姻法》第31條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
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表明其無合法的婚姻關系而立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
離婚手續。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愿
離婚夫妻雙方自愿
離婚是協議
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
離婚的事宜,包括
離婚后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愿
離婚的前提下,本著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3、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系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對
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
離婚。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協議
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即簽訂了
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則不能通過行政程序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
離婚。即便夫妻雙方沒有
離婚,一般情況下婚內就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礎上也是有效的。就類似于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約定婚后個人保管個人的收入,但是,約定財產分割條款的時候,要注意不能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