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退員工
醫療補助標準是多少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還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
醫療補助費。
醫療期滿或者
醫療終結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5~10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
醫療補助費。鑒定為1~4級的,應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二、哪些情形下單位可以預告解除
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
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三、勞動
合同終止的情況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
合同終止:1、勞動
合同期滿的;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的;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綜上所述,當員工出現某些情況的時候,單位可以預告解除
合同,將其辭退,對于因疾病在
醫療期內辭退的,單位應當給一筆
醫療補助金,標準是本人六個月的工資。如員工的工資收入不固定,可以參考過去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