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賠償有交強險賠償哪些?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二、交強險的理賠程序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
交通事故,被
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可撥打122交警電話,并撥打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
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
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的1天以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
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
保險人。對不屬于
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
保險責任的,在與被
保險人達成賠償
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
保險金。交強險根據其
保險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可以對造成的損害情況進行賠償,但相關情況是有限額的范圍規定的,如果超出了交強險的賠付范圍的,那么就只能由第三方商業
保險來進行合法的賠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協商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