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的訴訟
管轄法院如何確定借款
合同糾紛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
合同履行地法院
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
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
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
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
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
合同,交易行為地為
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
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二、確定案件
管轄注意事項1、借款
合同糾紛也是
合同糾紛的一種,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轄。在借貸
合同糾紛中,被告所在地好確定,但是對于
合同履行地一直存有爭議,尤其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時,出借人所在地是借款
合同履行地還是借款人所在地為借款
合同履行地,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借款
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法院
管轄的情況下,若借款人與出借人所在地不一致,出借人往往會在自己所在地法院提
起訴訟,而借款人往往會向法院提出
管轄權異議,導致借款
合同糾紛案件久拖不決。2、借款
合同為雙務
合同,貸款人提供貸款應在借款人所在地履行,借款人償還貸款在貸款人所在地履行,即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
合同履行地在出借人一方,出借人可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
起訴訟。要知道借款
合同的糾紛產生的頻率也是非常高的,比較常見的就是借款人到期不還錢,或者是雙方就借款利息等到產生了爭議。實際處理這類糾紛的時候,采取怎樣的方式,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不得不說,隨著人民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借款
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