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勞動
合同申請書怎么寫?解除勞動
合同申請書某某公司:本人某某,于 年 月 日同公司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
合同,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單位原因: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某款。個人原因:本人身體情況不適應此工作或是要照顧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申請。請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勞動
合同申請書后,于 年 月 日前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 年 月 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請公司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
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
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
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
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 年 月 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申請人:年 月 日二、職工單方面解除勞動
合同的情況有哪些?1、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
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2、即時解除:即勞動
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于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
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刻解除勞動
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于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對于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
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
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綜上所述,職工想離職的,應該提前做準備,向單位提交一份解除勞動
合同申請書。如實闡釋解除事由、要求單位結清的工資數額等。單位人事部門拿到申請書,經過和職工溝通后,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之后辦理工作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