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一個孩子的家庭中,一旦父母
離婚,此時孩子就只能跟隨其中一方生活,那么此時的
撫養權就歸這方所有了。但是另一方此時可能會要求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那么孩子
撫養權可以要回嗎?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孩子
撫養權可以要回嗎
不管是夫妻協商確定孩子
撫養權歸誰,還是法院判決確定孩子
撫養權歸誰,都必須堅持一個共同的原則,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孩子
撫養權的本質是,如何讓孩子在有利的條件下生活成長。因此,孩子
撫養權歸誰,根本答案在于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孩子的
撫養權能不能要回來?孩子的
撫養權可以要回來嗎?這個問題的答案,還是要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則分析。如果孩子跟父母一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能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長環境,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那么這時,孩子的
撫養權就沒有變更的必要;如果說孩子與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那么就有必要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
因此,孩子的
撫養權能不能要回來?孩子的
撫養權可以要回來嗎?根本答案在于,要看目前孩子所生活的環境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很難要回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可以把孩子的
撫養權要回來。
二、怎么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
父母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協議方式和
起訴方式。
(一)怎么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協議要回
按照法律規定,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準予,意思是說夫妻之間可以私下協商,然后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二)怎么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
起訴要回
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那么就可以
起訴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
三、怎么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要回孩子
撫養權的條件是什么?
不管是協議要回,還是
起訴要回,都必須經過法院的許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況下會準許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呢?司法解釋規定了如下幾種變更
撫養權的法定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這是個兜底條款,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法院審理中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
離婚孩子
撫養權。
一般來說,孩子的
撫養權確定以后,很難再改變,換言之孩子
撫養權可以要回,但此時比較困難。如果父母雙方可以協商要回孩子
撫養權的話,那自然是再好不過;但是,現實中恰恰是父母難以達成協議,因為只能
起訴要回孩子的
撫養權。在
起訴的過程中,關鍵是要證明孩子與對方生活是不利于其成長的,而搜集證據卻是十分復雜和麻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