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多的人都開始對自己的財富進行增值和保值的處理,因為現在銀行利息較低,很多的人選擇投資房地產或者集資。因此誘發出很多的非法集資的組織出來。非法集資的定義特征并不是必須通過網絡的,但是隨著網絡的發展,非法集資通過媒體的方式的傳播途徑和范圍更廣。今天跟我們學習一下。
非法集資定義特征是不是必須通過網絡?這個不是必須的,但是隨著網絡的發展,非法集資通過媒體的方式的傳播途徑和范圍更廣。?
一、非法集資的特征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非法集資定義特征是不是必須通過網絡?這個不是必須的,但是隨著網絡的發展,非法集資通過媒體的方式的傳播途徑和范圍更廣。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
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
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
股票、債券、彩票、投資
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
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
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
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理財服務中,必須選擇銀行或者大的投資體,否則可能會讓自己血本無歸甚至可能會牽涉到法律責任中,導致自己人財兩失。非法集資通過的途徑是非常多的,有實體的也有網絡的。渠道和形式都非常多。具體咨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