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女方答辯技巧是什么?
當事人在法庭上應該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本著對自己有利的原則進行陳述。具體的陳述內容,應該根據自己案情發展,靈活進行。
同時,當事人必須了解一點,在民事訴訟中,當事雙方的權力是平等的。法院會依法保護,在庭審時,雙方為自己辯解的權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二、打“
離婚官司”前,要做好準備工作
1、訴訟的證據準備;
2、家庭財產的保護。
對于多數
離婚訴訟的當事人來講,由于是第一次參與訴訟,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然而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時,訴訟的中心確是圍繞著“證據”展開的,沒有證據,往往是敗訴收場。例如,因家庭暴力引發的
離婚糾紛,在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前。應當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記錄以及出警記錄、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
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
起訴,往往會敗訴告終。
一方
起訴離婚后,另一方很可能會開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在
起訴前,要冷靜的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
保全的措施。
三、接到人民法院傳票,開庭前該做如下:
冷靜處理是核心,要有針對性的進行答辯準備,比如根據對方訴求收集反證。
許多當事人接到法院傳票時,不免緊張出錯。特別在看到原告的
起訴狀后,被緊張、氣憤、擔心的情緒困擾,其實這些都是沒有訴訟經驗造成的,法院一般只有在庭審時,才會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對于原告的訴狀內容,原告具有舉證責任,沒有證據不會采信。收到傳票的被告應當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
有不少
離婚訴訟的被告認為,“第一次
離婚訴訟,只要我堅持不
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其實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前提下,此時被告沒有依據的堅持不
離婚,法院是否判決
離婚就不好說了。打
離婚官司是一件嚴肅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憑經驗辦事,也不可掉以輕心。
在答辯時,切忌什么都說。答辯狀要抓住根本,有針對性條理清晰答辯,在關鍵問題上給法官留下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簡易程序,被告也應該有十五天的答辯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與法院聯系,要求答辯期限。
在辯論階段,對方陳述時要認真聽,不要生氣或緊張。把對方說的不實的地方,記錄下來。在自己發言時,有理有據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很多當事人答辯時,往往一直在糾正對方,其實這樣做效果并不好,要堅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對方打亂。
對于
離婚開庭女方答辯技巧的問題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在法庭上面整理好思緒,不能因為對方的打斷把我們的思緒給打斷,這是大忌。然后不要什么都說,要給法官留下一個好的印象,對方如果有說的不行的地方惹我們生氣千萬不能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