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的相關稅費
1、房屋產權登記費
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應交納登記費、權證工本費、印花稅。登記費的收費標準是每
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單位自測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減收8分,由登記人交納。不按規定期限申請登記,又未獲準緩期登記的,每逾期1個月,每
建筑平方米加征罰金1角;已申請登記,但未按期辦理手續的,亦按上述標準加征罰金。權證工本費,每件收費4元;共有權執照及他項權利執照,每件收費2元。印花稅,每件5元。
2、手續費
辦理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后,由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交納手續費,征收的標準是按照國家房屋買賣成交價或最低保護價的1%,由買賣雙方各繳納一半。
3、中介服務費
中介服務費是依法設立并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公民及外國當事人提供有關房地產開發投資、經營管理、消費等方面的中介服務,向委托單位收取合理的費用。
①評估收費。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土地價格評估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其收費標準按照標的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制。土地宗地價格評估收費標準與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標準相同。基準地價評估收費另立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請參見“房地產中介制度”一章。此外,每宗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為土地使用權抵押而進行的土地價格評估,評估機構按一般宗地評估費標準的50%計算評估費。企業轉制、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房地產評估的,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標準的50%計收評估費。
②代理收費。房屋租賃代理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分檔累進計收:500萬元以下 2.5%;501~2000萬元 2%;2001~5000萬元 1.5%;5001~100000萬元 1%;1001萬元以上 0.5%。實行獨家代理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成交價格總額的 2.8%。
③咨詢費。書面咨詢費 普通咨詢報告,每份收費300-1000元;技術難度大、情況復雜、耗用人員和時間較多的咨詢報告,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咨詢標的額的0.5%.口頭咨詢費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對委托人的口頭咨詢,按照咨詢服務所需時間結合咨詢人員專業技術等級由雙方協商議定收費標準。
房屋交易稅費的幾種稅
1、契稅
根據國家契稅條例的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交納契稅,征收的標準是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5%收取,全部由買方負擔。
2、印花稅
對房屋買賣雙方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要貼在房屋買賣契約正本上,按照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3‰交納。
3、營業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納稅額為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不動產及其他附著物營業額的5%。
4、城市維護建設稅
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它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同時交納。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營業稅稅額的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5、教育費附加稅
這是國家為發展教育事業、籌集教育經費而征收的一種附加費,依營業稅額為計費依據,稅率為3%。
6、土地增值稅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
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 應納稅額 = 增值額 ×適用稅率 增值額 = 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
房產稅
房產稅是對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
房產征收的一種稅收.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分為
房產余值和租金
收入兩種:
① 企、事業單位的
房產不論自用還是出租均以
房產評估值(沒有
房產評估值的按
房產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稅。
② 其他單位(免稅單位或
房產管理部門)和個人出租的
房產以租金收入為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實行的是比例稅率:
① 以
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
② 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
計算公式:
①
房產稅應納稅額 =
房產評估值×70%×1.2% 或:
房產原值×70%×1.2%
②
房產稅應納稅額 = 租金收入×12%
房屋買賣時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的附加稅,土地增值稅,
房產稅。同樣的在房屋登記時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如產權的登記費,過戶的手續費,有的可能還有中介費。因此在購房時是需要繳納很多額外費用的,這就需要你在簽訂
合同時留意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