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車主不來處理怎么辦?肇事逃逸車主不來處理的情況下,受害者只能申請法院
保全,由法院扣押其車輛。賠償先由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內賠償(假設未購買交強險,則交強險承擔部分由車主負責賠償),不足部分按責任比例分擔。索賠時協商不成可
起訴肇事者、
保險公司和車主。賠償項目和金額得根據
醫療票據、
醫療病理資料、醫囑意見(主要是患者全休、護理、營養三項意見及期限)、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有關傷殘等級和后期治療兩項專業鑒定結論意見(有必要時再做)、其他相關損失憑證等綜合計算。可以主張
醫療、后期
醫療、護理、誤工、伙食補助、營養、殘疾賠償金、交通、鑒定、精神撫慰金等費用。駕駛人肇事逃逸,依據下列法律進行處罰: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1.對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
拘留。2.對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3.對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通事故逃逸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
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機動車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
對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行政
拘留,記12分;
保險公司按規定應于次年上浮逃逸車輛
保險費。綜上所述,就現在社會上的個人素質以及法律素養來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在發生
交通事故之后會勇于承擔起所有的責任的,現實中有部分的人就會在肇事后逃逸并且在被通知來處理事故的賠償問題時拒絕出現的,此時受害人是可以直接
起訴請求法院強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