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人搶注有什么辦法?1、對尚未注冊成功的
商標,可以提出異議。如果發現您的
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批準,可以通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
商標法》的規定,申請
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
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為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
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
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里,通過專業的
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
商標局提出
商標異議。2、已經注冊成功的
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如果被搶注的
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核準注冊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
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
商標無效。《
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
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
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二、搶注
商標的情形有哪些?1、對于別人已經在使用的還未提交注冊申請的
商標,預測別人的經營有潛力以及別人的
商標將會有價值,所以搶先一步提交注冊申請,等待別人的品牌價值上升,然后通過將該注冊
商標出售給別人或者以注冊
商標為入股條件得到別人的
股權的方式,得到利益;2、對于國外的正在使用的注冊或者未注冊的
商標,預測別人的經營有潛力以及別人的
商標將會有價值,只要別人還沒在國內申請注冊,就搶先一步提交注冊申請,然后通過將該注冊
商標出售給別人或者以注冊
商標為入股條件得到別人的
股權的方式,得到利益。綜上所述,
商標被別人搶注的,作為知名
商標的持有人應該主動維權。在公示期內可以到
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重新審核注冊。如果
商標三個月的公示期已過,作為被侵權人可以申請
商標搶注無效,這個應該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對裁決不服的,還可以走行政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