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買房子不能過戶怎么辦?
建議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買的房子沒過戶并不影響房屋買賣
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雙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
合同的約定的條款履行。在民法規制的范圍內,財產所有權經合法轉移后,當事人一方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就算財產所有權尚未按原協議轉移,一方反悔并無正當理由,協議又能夠履行,也應當繼續履行。房屋是否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就
合同本身的效力是沒有影響的。
既然
合同效力不存在問題,也沒有出現民法上的履行不能等致使
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那么雙方當事人就應當履行。 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的
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生效,但是如果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也不影響
合同本身的效力,只是
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本案中的房屋買賣
合同本身是不需要辦理登記的,房屋的
房產證有沒有過戶對于
合同本身的效力沒有任何影響。
若房屋所有權人與他人簽訂了房屋買賣
合同之后又以產權未過戶要求解除
合同或者要求確認
合同無效,法院是不能以
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生效為由判決房屋應當歸還于賣方的。這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有損交易的安全,不應予以支持,應當繼續履行
合同。 本案的關鍵是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引用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則。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的公示方式,只有登記了才具有公信力。
二、不能過戶的原因
1、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
有些父母過于寵溺孩子,結果就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了房子。如果購房者買了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那將無法辦理過戶,因為此類
房產交易并不得到法律的保護,除非父母賣房是為了孩子,比如大病、上學等。
2、欠繳稅費的房子
眾所周知,在二手房交易時,買賣雙方都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如果有一方欠繳稅費,那么房子也是無法順利辦理過戶的,所以,購房者務必要注意稅費問題。
3、待
拆遷的房子
一般來說,如果房子被劃入了
拆遷范圍,那么這些房子的產權就會被凍結,即便購房者買了這類房子,也是無法辦理過戶的,所以,對于
拆遷房,還是別抱有希望了!
4、共有人未同意售賣的房子
不少二手房都有多位產權共有人,要知道在同等條件下,產權共有人擁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未經共有人同意就賣房,那么即使簽了
合同,交了錢,也是無法辦理過戶的。
5、沒
房產證的房子
您都知道,辦理
房產過戶是需要提供
房產證的,如果房子沒有
房產證,那恐怕也就無法辦理過戶了。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查看
房產證原件,可別只看復印件。
三、購買二手房
違約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賣人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
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原買房人有優先過戶的權利,可以向法院請求要求對方繼續履行
合同。如果出賣人將房屋另外賣給了第三人,并已辦理了過戶,那么出賣人就已經構成了惡意
違約,造成
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買房人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解除
合同,同時要求出賣人根據房屋差價賠償
違約責任。
(二)出賣人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
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出賣人在簽訂
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應該立即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
保全,防止出賣人將房屋賣與第三人,進而使所簽訂的
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同時要求法院判定出賣人繼續履行
合同。
(三)出賣人賣房后反悔并要求
合同無效。
在這種情況下,買房人如果在買房時已經知道了房屋還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經過共有人同意而購買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
合同無效時,是可以獲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間的共有房屋,在房屋買賣
合同中,一般是認為經過夫妻二人同意的。買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
合同。
其實具體案情要具體分析的,如果該套
房產本來就是小產權房,那雙方簽訂的
合同根本就是無效的,所以,要求退房退款的這種訴訟請求也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具體也要看房子不能過戶的原因來選擇相應的解決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