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毆打架法律怎么處理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后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
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
醫療等費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對于當事人來說參與打架肯定是會受到治安管理條例的處罰,但是對于不同的問題處罰的力度是不一樣的,對于有關的人員來說可能自己會受到有關的刑事處罰,所以對于問題的解決,本身的的復雜性就決定自己的利益維護的過程是較為艱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