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
合同糾紛訴訟狀模板如何書寫?
一、勞務
合同糾紛訴訟狀模板如何書寫?
原告:,女,身份證:
住址:市區號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
被告:公司
地址:市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決確認被告單方提前解除勞動
合同關系行為無效,判令被告繼續履行與原告的勞動關系至少持續到哺乳期結束即至20年月日;
2、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年月日起至判決生效之日止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稅后月平均工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未計的加班費元;
4、判令被告退還扣款元;
5、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年月日入職被告處工作,經被告試用后簽訂了勞動
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崗位是辦公室人員。被告由于自身人事變動,新任部門主管年月陸續裁員。被告于年月日得知原告已懷孕,第二天即年月日一早通知解除與的勞動
合同,并要求原告與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原告認為,被告單方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違法,應屬無效行為。于是依法向廣州市番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原告直到年月日才收到仲裁裁決書,勞仲案字〔〕第16號裁決:被申請人(即被告)市有限公司在本裁決生效之日起十天內與申訴人陽某繼續履行年月日簽訂的《勞動
合同》。原告認為,該仲裁既已裁決被申請人提前解除勞動無效,卻不裁決被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
合同之日至繼續履行
合同期間的工資是錯誤的。因此,原告在仲裁生效前特向貴法院
起訴。
被告提前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實體違法和程序違法。
首先,被告違反了《勞動法》第29條及《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其次,被告提前解除
合同行為程序嚴重違法,《勞動
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
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此規定明確: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
合同也應當經過法定程序才可解除
合同。而被告解除與原告的勞動
合同沒有履行這一法定程序,明顯違法。實踐中多數法院對單位這種程序違法行為均判決單位行為無效,單位應繼續履行
合同,并支付解除
合同至繼續履行
合同期間的工資。
《省工資支付條例》第29條 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裁決撤銷或者判決無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勞動者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綜上所述,原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動法》、《勞動
合同法》及《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向貴法院
起訴。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勞務
合同
勞務
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
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
勞務
合同不屬于勞動
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
合同適用于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
合同適用于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
隨著法律的不斷普及,公民也都會在工作期間主動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這樣不僅可以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果一方做出違反
合同的行為,可以通過
合同條約來索取賠償金,那么具體的金額會根據條約的約定去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