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
離婚證流程怎么走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
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
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1、申請。協議
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
管轄權。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
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
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
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
離婚證時起解除。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
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4、撤銷。申請
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
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
離婚登記,對
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
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
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二、協議
離婚后能否要求
離婚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就是我國的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
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
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夫妻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之前,必須要雙方先就
離婚的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而這個時候也要求雙方都是自愿
離婚的,如果在任何一個方面產生了爭議的話,則此時都不能適用協議
離婚,而只能依法去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這個訴訟
離婚的程序顯然就要比協議
離婚的程序復雜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