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
離婚是否先簽
合同再辦
離婚證?協議
離婚,必須先簽
離婚合同,后辦
離婚證。因為辦理
離婚證,必須向婚姻登記中心提交
離婚協議書。相關知識:簽訂協議是兩個以上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雙方或多方民事行為。
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在
起訴前簽訂
離婚協議書,但由于事后一方認為并非
真實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種原因,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并領取
離婚證。這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
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認定,這成為影
響最終判決的一項重要因素。討論
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問題,首先應明確當事人簽訂
離婚協議書是否屬于民事行為。夫妻關系要得到解除,需要法
院的
離婚判決(調解)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領取
離婚證。這完全體現國家公權力對
離婚問題的干預,
離婚問題可否由當事人以民事行為的方式予以解決?筆
者認為,在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法院依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一標準來裁判是否準許
離婚。這體現
離婚案件受公權力調整的特性。但雙方達成一致
意見時,法律是允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婚姻關系,即通俗所講的“協議
離婚”。公權力對是否
離婚并不干預?!痘橐龇ā返谌粭l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
的,準予
離婚。”可見,
離婚問題是允許當事人自行解決,或者說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時,他們可以以民事行為的方式處理自己的
離婚問題。辦理了
離婚登記或
者得到法院的
離婚判決(調解),夫妻關系才能最終得以解除。這只能說明國家公權力對
離婚問題的最終確認。但不能否認婚姻關系的民事特性,雙方當事人有協商
解除夫妻關系的“私權利”。簽訂
離婚協議書旨在終止這種婚姻權利義務關系,具備了民事行為的全部構成要素,所以說簽訂
離婚協議書應屬于民事行為的范疇。綜上所述,如果夫妻雙方確定已經無法繼續保持婚姻狀態而必須
離婚卻可以私下解決好
離婚的事宜的,必須先簽相關的協議之后才能夠到民政局辦理手續拿到
離婚證以此來證明自己全新的婚姻狀態,但是因為簽
合同只是民事而隨時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