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主是女主的監護人后來結婚了是否可以?
一、男主是女主的監護人后來結婚了是否可以?需要被人監護的要么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是不符合結婚年齡要求的,如果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且與對方無近親屬關系或沒有禁止結婚的條件,是可以結婚的。如果對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結婚的。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二、結婚登記的條件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愿,而不是一廂情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愿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既然男方是女方的監護人,那么女方肯定不是未成年人就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至于說女方在成年了以后自愿選擇和自己的監護人結婚,如果雙方是屬于近親屬這也是沒辦法辦理結婚登記的,還有就是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政局也是不會給出具結婚證的,這種監護關系到民政局領結婚證是不切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