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們國家有關
公司法的頒布已經過去一段時間,那么有些人不僅想要了解最新的
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那么新的
公司法關于注冊資金的問題的要求是什么?按照最新的規定,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統一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具體的我們往下看。
新
公司法刪去了之前3萬元最低注冊資本的限額,且沒有首期出資的比例要求,
《
公司法》 第26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其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新《
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統一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降至人民幣3萬元。同時允許公司在首次出資額不少于注冊資本20%的前提下在2年內分期繳清出資,其中,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繳足。這一規定的調整更有利于吸引民間資本進入市場。舊《
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新《
公司法》第81條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從1000萬降至500萬元人民幣,并允許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如此一來,發起人只要在公司設立前繳足100萬元注冊資本,公司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門檻大幅降低。
注冊資本制度:由法定資本制到授權資本制
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設立與發展,同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變遷雖存在較大差距,但相輔相成。正是基于我國公司注冊資本制度的不斷完善,立法者才重視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設置是否合理。因此在探討虛報注冊資本罪的演變過程之前,首先要厘清我國注冊資本制度的發展歷程。根據我們國家最新的法律規定來看,并且最新的公司已經頒布,反正我已經多次提到了關于新
公司法的相關內容,并且也解決了,一些人可能會提問到的,關于新的
公司法關于注冊資金的問題的要求是什么,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隨時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