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
合同有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也就是房屋坐落的地點、類型、結構、質量、及附屬設施等內容。(三)數量。應寫明房屋的
建筑面積或使用面積、居住面積(平方米)、樓層數或房間數等。(四)價金。這是
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應先由當地房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估價,確定出最高價格的限度,然后由雙方當事人在此限度內自由協商確定,最后報主管機關審查批準。(五)交付方法。主要應明確:怎樣驗收、接管房屋和房屋的附屬設備等;其交付必須以到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為必要程序;價金的交付要明確規定是支付現金還是支票或轉賬,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等;還要寫明交納稅金及費用等。(六)交付期限。應寫明交付價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七)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即未按
合同履行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后果。一般在
合同中應確定承擔責任的方式,如
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如有必要還可寫明賠償損失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后是申請仲裁還是提
起訴訟。
二、房價上漲賣房人不履行
合同怎么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
合同義務是
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
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
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
合同簽訂后的預期
違約還是
合同履行期屆滿后的實際
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對于確不能繼續履行的,
違約方應當賠償因
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
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
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
違約方的
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最后,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
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一般情況下,如果商品房買賣
合同一方
違約,應按照
合同的約定處理。如果商品房買賣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即按法律的規定處理。在現實的
房產交易過程中,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越來越多,
違約現象也比較普遍,消費者應該及時咨詢專業人士,避免損失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