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注意什么就勞動爭議而言,大多數的人會先選擇申請
勞動仲裁,此時為了能夠獲得有利的仲裁結果,就必須要了解清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注意什么,關于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注意什么
1、應寫好申訴書。根據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應提交申訴書,并按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身份,包括職工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職務,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申訴人應當將自己與被申訴人如何處理等問題全面、準確、簡練地寫清;
(3)證據和證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關爭議情況的各種證據和證人,務必確實充分;
(4)申請日期。
2、應在申訴期限提出。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在規定的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書面申請的,時效屆滿后就不再有申請權,仲裁機構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60日期限而行使申訴權利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
3、要向有
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縣、市、市轄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但是,按規定應當由設區市的仲裁委員會受理的除外。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
管轄地區的,當事人應當向職工當事人一方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請仲裁。
4、要按規定的期限履行調解書或裁決書確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對生效的調解書或裁決書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
二、法院受理哪些勞動爭 議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
保險手續,且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
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引發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勞動者依據勞動
合同法規定,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4、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5、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以掛靠等方式借用他人營業執照經營的,應當將用人單位和營業執照出借方列為當事人。
6、當事人不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認為仲裁裁決遺漏了必須共同參加仲裁的當事人的,應當依法追加遺漏的人為訴訟當事人。被追加的當事人應當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處理。
7、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
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8、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9、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10、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通常申請
勞動仲裁的都是向單位所在地的
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的,而法律也規定了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作出仲裁結果。要是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此時還可以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