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并購中國內地上市公司有以下三個特征:一是收購公司多系港資;二是以產業兼并、收購為主,有70%的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的主營業務一致;三是并購溢價率較高。
管理層收購(MBO)流行。管理層收購(MBO)采取對目標公司母公司進行改造的方法:一是為了理順母子公司兩個獨立法人之間的人財物關系,為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的整合創造機會;二是實行“金色降落傘”,穩定安撫目標公司及其母公司員工,幫助當地實現治安與市場的穩定祥和。
(3)私營公司并購大幅加快。前幾年,在公司并購主體資格方面,公有制公司是私營公司的1-3倍;公有制經濟與私營經濟并購目標公司的數量相當,私營公司并購實現大幅加快。
中國內地公司并購效率較快提高表現在:一是簡化機構,政府機關對公司收購行政許可審批速度加快;二是目標公司
股票轉讓速度快速,且保證目標公司
股票收購方向正確,目的有效、過程增值,這必然導引股份交付速度加快;三是目標公司并購批量化。
中國內地公司并購的主管業務審批機關主要是中國證監會。該會出臺了兩個規范性文件《關于重大資產出售、收購和置換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較快提高了公司并購效率:一是并購公司知曉上報中國證監會需要披露的問題;二是中國證監會明確需要關注的事項,有助于節省審閱報告的時間;三是中國證監會對自己的工作時限做了明確規定,如“證監會收到上市公司報送的全部材料后,審核工作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充分證明中國證監會規范公司并購行為,提高目標公司并購效率時時效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