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是比較經常發生高空墜物的案件的,您不要小看高空墜物所帶來的危害,高空墜物不僅僅會帶來財產的損害,嚴重的時候還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所以一定要防止高空墜物,關于車子被高空墜物砸到該怎么處理很多人不知道,接下來讓本站我們來告訴您有關的規定。車子被高空墜物砸到該怎么處理?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從
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
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
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
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
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
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
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高空墜物是極其危險的因素,墜物一旦砸中人,輕者受傷,重者死亡,造成的損失無法估算。墜物的所有人、
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墜物事故中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值得我們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樓房越建越高,室內空間有限,很多人習慣將一些雜物堆放在陽臺上或防護欄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樓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場所進出口、商業區等,墜物砸壞車輛、砸傷甚至造成人員傷害的幾率非常大。作為業主,必須時常檢查自家陽臺和窗臺上的花盆等雜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風險;作為物業等管理者,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發現誰家防護欄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時提醒和警告。從小處著手,人人知文明、護文明,才能預防高空墜物的事故發生。綜上所述,對于高空墜物,如果沒有造成任何損害的是不用確定責任人的,但是如果不幸造成了損害需要確定責任人的時候所依據的法律是我國的《民法典》,確定了管理人和所有人應當承擔責任,所以可以多了解這方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