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隱瞞財產訴訟時效是多久
離婚時,夫妻雙方會進行財產分割。但是夫妻的財產狀況千差萬別,
離婚時稍有疏忽,就可能會遺漏某項財產。而且有些人為了多分財產或者使對方少分財產,
離婚前就會轉移隱瞞財產。如果出現了這些情況,
離婚后還能因為財產
起訴嗎?
起訴都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此時
離婚隱瞞財產訴訟時效又是多久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分析解答。
一、
離婚后還能因為財產
起訴嗎
(一)登記
離婚后可以提
起訴訟的情形
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記
離婚對財產的分割僅體現當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其僅作形式審查,財產分割的內容未經國家公權力的認可,當事人事后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訴權;另外,協議中未作處理的的財產,當事人當然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因此,登記
離婚后可以提
起訴訟的情形包括:
1、
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
離婚后,一方不履行
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
離婚后,一方對
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4、登記
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二)訴訟
離婚后可以提
起訴訟的情形
訴訟
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已無訴權,當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已經處理的財產進行分割的訴訟,而只能通過申請
再審的途徑。對于
離婚訴訟中忽略的財產,漏審、漏判的財產,則可以提
起訴訟。因此,訴訟
離婚后,可以提起財產訴訟的情形包括:
1、訴訟
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二、
離婚隱瞞財產訴訟時效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
離婚后一年內提
起訴訟。
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
離婚后一年內提
起訴訟。
實踐中因為一方在
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比較多,因此法律中允許在夫妻
離婚之后的一年內再次就財產分割向法院
起訴,而此時自然也會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