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案件中,許多司法鑒定的結果都能作為證據使用,具有法律效力,其證明力是比較強的。但當事人在申請司法鑒定的時候,需要一段時間等待鑒定結果,那么司法鑒定結果出來需要幾天?下面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司法鑒定結果要幾天?
一、什么是司法鑒定?
鑒定,顧名思義就是鑒別、確定。在社會生活中,出于不同目的需要鑒定的事項很多,范圍很廣,涉及社會的各行各業,如古玩字畫真偽的鑒定、商品質量鑒定等。
根據《決定》的規定,所謂“司法鑒定”,區別于一般的鑒定,強調是在訴訟過程中,為訴訟活動提供鑒定服務;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性知識對訴訟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負責任的鑒定意見。司法鑒定不僅僅是科學活動,還因其服務于訴訟活動而有超出一般技術活動的法律要求。
首先,司法鑒定的各個環節,包括委托、申請、檢驗鑒別、出具鑒定意見,以及出庭質證等都必須有嚴格的法律依據和管理規范;其次,司法鑒定的實施主體是“法定鑒定門”、“法定鑒定人”,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有依法出庭、接受法庭詢問和作證的法律義務。鑒定結論(意見)在訴訟活動作為司法證明手段,是法定證據的一種,而且因其本身的科技內涵,對其他證據可以起到補充和強化的作用,因而在訴訟活動中備受司法機關和當事人的重視。如,公民甲將公民乙打傷,公安機關為確定案件性質而需要對乙身體受到傷害情況進行司法鑒定,如為輕傷以上,甲就構成犯罪,需要偵查、移送
起訴,這是法醫臨床鑒定。如在案件審理中,甲的家人稱其有精神病,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就要由法院決定是否委托鑒定機構對其有無精神病,
二、司法鑒定結果要幾天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以上就為您解決了司法鑒定結果要幾天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了解。總而言之,一般鑒定機構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如果遇到特別復雜、特殊的技術問題需要需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