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后多久下傳票
一般來說是在5日內,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將傳票、送達回證與
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發出給被告,而民訴法規定的
起訴書副本送達時間為立案之日起五日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
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二、提
起訴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向法院
起訴離婚,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起
離婚訴訟;2、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須與被告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其他關系如
同居等不能提出
離婚;3、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4、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應當向法院提交
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訴狀中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并提交證明合法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等,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相關情況以及相應的證據;5、應當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三、
離婚訴訟有哪些時間限制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
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
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
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
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
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
離婚后一年內另行
起訴。3、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
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一般是
離婚起訴后五天后會下傳票,作為
離婚起訴的一方必須是夫妻中的一人是不能由他人
起訴的,并且
起訴狀中要詳細說明訴訟的理由。如果是男方提出
離婚在女方有孕期間是不被允許的,在申請
離婚前必須要注意以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