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一審輸了二審可能贏嗎?
一審官司敗訴,二審一般很難勝訴,除非有新的證據證明。理由:法院審判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原則,因此,勝訴與敗訴的問題,關鍵是看雙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據事實和訴訟請求。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那法院就會支付訴求,判決其勝訴,另一方敗訴,所以,二審法院也是差不多的,沒新情況,一審判決沒錯誤,基本沒勝訴可能。
二、
離婚訴訟費標準: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離婚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
離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到法院僅是請求法院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系或請求法院對子女
撫養權歸屬進行裁決,此時,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個區間,《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此區間內可以按照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自行決定交納標準。 在北京,不涉及財產分割的
離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50元。同類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則需要交納200元。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財產,這筆費用是必須交的。在實踐中,為便利當事人訴訟,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預先交納一半訴訟費用的方式,如一個不涉及財產分割的
離婚案件,應當交納150元,先預收75元,至于另一半,則在法定情況下補交。2.分割財產按價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是
離婚案件中的重頭。《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由于不涉及交費區間,各地法院統一適用該規則。簡單地說,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
離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納。但是如果財產總額超過20萬元,除了就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納費用,同時還要交納按照件數收取的費用。我們清楚知道,如果二審過程中,一審敗訴方難以上交有利于自己的新證據,則法院一般都會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二審主要參考新證據以及新的訴求,法院主要根據這兩點進行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