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因不清楚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一些勞動者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經常會跑冤枉路。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實踐中,哪些勞動爭議可以一裁終局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一、
勞動仲裁受理范圍有哪些
受理范圍主要包括: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中止、解除和終止勞動
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開除、除名、辭退、勸退、勒令辭職、責令限期調離和辭職、離職(含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
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
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6、因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單方面實施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一次性罰款)等懲戒影響實體勞動報酬權益享受而發生的爭議。7、因履行集體
合同發生的爭議;8、因終止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9、因勞動者人事(職工)檔案轉遞發生的爭議。10、因勞動者社會
保險關系轉移發生的爭議。11、因收取或變相收取勞動者押金、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等財物發生的爭議。12、因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發生的爭議。13、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規定依法應當受理的其他爭議。
二、哪些勞動爭議可以一裁終局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
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2、因
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
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此外,您還應該要知道,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改革引發的職工下崗、經濟補償金、下崗生活費、勞動關系確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整體拖欠工資及社會
保險參保繳費等糾紛不屬于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如果您對
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