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工傷鑒定時間多久會出具結果?
深圳工傷認定一般多久出結果?
1、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2、一般來說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復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以下七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的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
工傷鑒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
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首先在在我國法律當中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在相關的部門接到申請之后需要在60天之內做出結果,鑒定意見書當然,對于一些事實比較清楚的非常明確的在售天之內也就要給出相關的鑒定結果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