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對于人們來說可以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您在選擇時會十分謹慎。雖然由于每個人的經濟條件不同,選擇的房屋也會有差異,但是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二手房也不列外,或許很多人不了解二手房屋買賣
合同的內容,所以我們在此為您介紹一些二手房屋買賣
合同司法解釋。
買方對于人們來說可以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您在選擇時會十分謹慎。雖然由于每個人的經濟條件不同,選擇的房屋也會有差異,但是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二手房也不列外,或許很多人不了解二手房屋買賣
合同的內容,所以我們在此為您介紹一些二手房屋買賣
合同司法解釋。
一、二手房買賣
合同的定義
二手房買賣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買賣手續是指買房二手房時按照一定程序進行辦理,包括訂立買賣
合同、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立契過戶,繳納稅費、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等。
二、二手房買賣
合同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1、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
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
合同。
2、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
3、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
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
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
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4、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
合同。
5、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
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
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
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6、
拆遷人與被
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
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
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
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
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
拆遷人請求解除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
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
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
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8、商品房買賣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上文就是我們為您總結的一些二手房屋買賣
合同司法解釋內容,首先介紹了二手房買賣
合同的定義,讓您有個基本的理解,接著具體闡述了一些司法解釋,希望可以幫到各位。房屋
合同是我們使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的前提,所以清楚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