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職工遭遇工傷之后想要申請
工傷賠償的話,首先要去進行工傷認定和鑒定。對于工傷認定和
工傷鑒定來說,您既可以自己去申請,如果您沒時間或者不方便的話,也可以委托律師申請,律師可以代辦
工傷鑒定的,我們搜集了一些有關
工傷鑒定的資料供您參考。
1、工傷認定、鑒定你可以自已去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幫你去申請的,不過傷殘鑒定還是需要本人過去才能鑒定的。
2、《工傷
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
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
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3、傷殘鑒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
只要辦好委托手續和證件,律師可以代辦
工傷鑒定的。根據我國的
工傷鑒定標準可以對于企業職工的工傷程度進行鑒定。進行
工傷鑒定的相關部門對于企業職工
工傷鑒定的結果,需要及時的送到申請人手中去。如果您對于代辦
工傷鑒定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