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多說人都不知道,公司
股權如果要轉讓的話需要繳納印花稅,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那么公司
股權轉讓的話個人所得稅應該如何計算呢?我們就帶著這個疑問進入到下面這篇我整理的有關公司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算的資料中去。一、公司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個人所得稅》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計算納稅;第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說的財產原值,對于有價
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
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即,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Х20%二、征管范圍《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個人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
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第六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于
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
股權轉讓的有關情況報告主管稅務機關。被投資企業應當詳細記錄股東持有本企業
股權的相關成本,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
股權轉讓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依法
執行公務。同時,《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對
股權作出界定:
股權,指自然人股東投資于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
股權或股份。此外,《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在上海
證券交易所、深圳
證券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票,轉讓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別規定的
股權轉讓,不適用《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三、計稅依據《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下列7種情形屬于
股權轉讓的行為:出售
股權;公司回購
股權;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并向投資者發售;
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以
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以
股權抵償債務;其他
股權轉移的行為。《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了
股權轉讓的計稅依據,即個人轉讓
股權,以
股權轉讓收入減除
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理費用,指
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四、確定原則《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第八條和第九條規定,
股權轉讓收入,指轉讓方因
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
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轉讓方取得與
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
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
股權轉讓收入。納稅人按照
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收入,應當作為
股權轉讓收入。《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和第十一條對
股權轉讓收入的確定原則作出規定,即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
股權轉讓收入:申報的
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
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其他應核定
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以上就是我整理的有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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