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
著作權是一個與
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他是軟件開發者為了保護自身所開發軟件的
知識產權而設定的,隨著互聯網經濟時代的來臨,軟件
著作權也受到越來越多的人所重視,很多人都會去軟件
著作權登記處登記軟件
著作權,那么,軟件
著作權一定要登記嗎?不登記有什么嚴重后果嗎?讓我們通過下面的知識了解一下。
一、軟件
著作權是不是必須登記
我們查詢相關的法規,對照新舊法規,可以看到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
1、登記是軟件
著作權獲得行政和法律保護的前提
根據1991頒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向軟件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件
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件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件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
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說軟件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件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件
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個條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深入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件
著作權糾紛提
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件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如果軟件被侵權了,即使沒有登記,我們還是可以去法院提
起訴訟的。這個條例現在已經被2002年頒布的新條例給廢止了,該規定已經失去了法律效力。
2、軟件
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于自愿
根據2002年頒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件
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
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的是可以,可見軟件
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
3、軟件
著作權登記與取得
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系
您最關心的還是軟件
著作權問題,軟件如果不登記可以取得
著作權嗎?這個疑問在《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有明確的解答,該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件,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
著作權。關于
著作權的取得在各國立法中主要有兩種做法:1、自動取得制度,2、注冊取得制度。我國采用的是自動取得制度。自動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時間作為
著作權取得的時間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
著作權,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續。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則對完成的部分享有
著作權。《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五條規定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理享有
著作權正是自動取得制度的體現。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軟件
著作權登記并不是軟件取得
著作權的前提條件,軟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動享有
著作權,受法律的保護,軟件
著作權是否經過登記與是否可以取得
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系。從法律角度上來看,如果軟件開發者不給所開發軟件進行軟件
著作權進行登記,就不能夠享受到法律對該軟件
著作權的保護,一定程度上,就存在著
知識產權被盜的風險,特別是在這個一切資源信息都被公布在網上的時候,不對自己的
知識產權進行保護是很可怕的。但是,法律也不強求軟件開發者對軟件
著作權進行登記,所以軟件
著作權一定要登記嗎?答案是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