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向法院提交后幾日開庭
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從您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nèi)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
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
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nèi),法院將您的
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二、
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第一階段: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jīng)審查
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原告的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
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nèi)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nèi)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
離婚訴訟的實質(zhì)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
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nèi)向?qū)Ψ桨l(fā)送
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qū)嵲诓荒艿酵ィ仨毾蚍ㄍコ鼍呤欠?a href=lihun/>
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chǎn),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nèi)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逾期不提起
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
離婚判決(調(diào)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申請
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
再審。
其實我國法律中沒有作出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其實從實際情況來看,也不方便進行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因為不同法院的情況不同,很多時候都是要結合法院的案件排期情況,才能確定你的
離婚案件安排在什么時間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