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退休年齡勞動
合同自動終止嗎
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的,勞動
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
合同終止:
(一)勞動
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的年齡是多大
根據《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攫B老
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
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這個時候并不需要雙方實際來解除勞動
合同,根據《勞動
合同法》中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
合同會自動終止,而自此之后退休職工也不再具有合格的勞動者地位。不過單位可以將其返聘,但此時雙方建立的就應該屬于勞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