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
合同能交社保嗎《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
合同,而簽訂勞動
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因此,在張某對勞動
合同內容有異議的情況下,有權拒絕簽訂勞動
合同。那么沒有簽訂勞動
合同是否構成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事由呢?本案中,張某沒有與原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但張某在該單位工作3年多,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依據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
保險,繳納社會
保險費。可見,繳納社會
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無論是否簽訂勞動
合同,都應當繳納。實踐中,在企業用工管理過程中,尤其是部門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門經理根據生產任務情況用人,在生產任務重的情況下,直接雇用大量職工,在生產任務減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這種做法在一些企業也稱作季節用工或臨時用工。企業均不與這些人簽訂勞動
合同,也以不簽訂
合同為由不繳納社會
保險費。這種用工模式與今天的法律環境是完全沖突的,企業直接用工的都屬于建立勞動關系,都應當繳納各項社會
保險費。二、單位不繳納社保可以辭職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
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
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的。此外,《勞動
合同法》還將社會
保險規定為勞動
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
保險、繳納社會
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只要雙方之間建立了用工關系,那么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勞動者交社保。現實中,有的單位可能會延遲簽訂勞動
合同,但這并不影響為員工交社保。而要是遇到單位不按照規定交社保的情況,勞動者也是可以提出辭職,并且要求單位補交社保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