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做買賣需要簽買賣
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需要簽訂勞動
合同,但
合同并不是只要雙方簽了字就一定成立了。
合同的成立需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來說,成立
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條件?不過,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著
合同就能生效,那么
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條件呢?對于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展開描述。
一、成立
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
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
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
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
合同主體是不同的,
合同主體是
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
合同權利并承擔
合同義務的人。2、雙方當事人訂立
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
合同成立”簽訂
合同,是指訂立
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由于
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
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
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xiàn),訂立
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3、當事人必須就
合同的主要條款協(xié)商一致。即
合同必須是經(jīng)過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所謂協(xié)商一致,就是指經(jīng)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4、
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
合同成立的基本規(guī)則,也是
合同成立必須經(jīng)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
合同沒有經(jīng)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
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從
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
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以上只是
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于
合同的性質(zhì)和內(nèi)容不同,許多
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二、
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條件?
《民法通則》第55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具體言之如下: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者義務的能力。
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
合同為效力待定的
合同。但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其法定代理人訂立
合同。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訂立
合同的行為人具有訂立
合同時相應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
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也就說明,行為人可以是
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不是
合同的當事人,即行為人可以與
合同的當事人為同一人,也可以出現(xiàn)不一致的情形。2、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nèi)心的效果意思,即當事人的內(nèi)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此要件是針對
合同的目的和
合同的內(nèi)容而言的。
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締結(jié)
合同所欲達到的一種效果。
合同的內(nèi)容是指
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縱使
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備,但因
合同的目的或內(nèi)容違反了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也會使
合同歸于無效。雖然我國的
合同法奉行
合同自由原則,即當事人可自由協(xié)商確定
合同的內(nèi)容,但是當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的介紹,希望上文內(nèi)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與他人簽訂
合同時,您需要謹慎對待,要對對方的資質(zhì)進行審查,還要仔細審閱
合同的內(nèi)容,避免
合同中出現(xiàn)對自己不利的內(nèi)容甚至是可能會導致
合同無效的情形出現(xiàn)。為了讓所簽訂的
合同生效,且避免
合同中存在對自己不利的內(nèi)容,建議您在與他人簽訂
合同時能夠事先咨詢
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