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以及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么?
在我國,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就是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處理他所遺留的財產。而法定繼承則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和分配辦法對
遺產進行繼承,這種繼承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后順序來進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后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
遺產。別外,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喪偶的女婿與岳父母之間沒有血緣關系,也沒有相互繼承
遺產的權利,但是有不少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盡了撫養義務,這種道德風尚是十分可貴的。因此,《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
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
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二、分割
遺產要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根據《繼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在分割
遺產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繼承人的
遺產。2、
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
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于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3、
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稅款。4、
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遺囑方式贈給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5、
遺產應當先扣除依法應給予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或者對被繼承人盡撫養義務較多的人的份額。6、
遺產應先扣除為胎兒保留的必要的
遺產份額。7、
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
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
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方法處理。我國法律當中規定的
遺產繼承主要是分為遺囑和法定繼承這兩種情況的。因為有些老人們其實在生前以為子女們可以很好的處理好留下來的
遺產,所以也并沒有立專門的遺囑,這種情況下產生的糾紛只能通過繼承法來解決了,如果有遺囑的話,當然也要先尊敬與當事人自己所立的遺囑。